原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等纠纷

原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需承担有限责任。依据《公司法》,如果转让时签有转让协议且债权人同意,则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;否则,转让前需清偿债务。未清偿可能导致公司法人资格受影响,进而影响股东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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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类纠纷,常见方式包括签订转让协议明确债务承担方,或事先清偿债务。选择时应考虑债权人同意与否及债务情况,确保合法合规,避免后续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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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公司股东对转让前债权债务负责方式如下:1.若签有转让协议且债权人同意,债务由转让后企业承担;2.若无约定,原公司应清偿债务,股东以出资额或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,避免公司法人资格受影响及可能的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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